物业清凉夏日活动方案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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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方案的目标是提供令人满意的活动体验,活动方案可以帮助我们预测可能的挑战,并提前采取措施来减轻其影响,下面是九九公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物业清凉夏日活动方案5篇,感谢您的参阅。

物业清凉夏日活动方案5篇

物业清凉夏日活动方案篇1

为有效改善职工夏季生产生活条件,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职业安全与健康权益,市总工会决定xxxx年在全市工会组织中继续开展向职工(农民工)“夏送清凉”活动,进一步带动全社会共同做好职工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活动的意义

开展xxxx年夏季送清凉活动是工会组织关心爱护广大职工和农民工的一项重要活动内容,是推动改善职工和农民工生产生活条件、防暑平安度夏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一项具体工作。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单位实际,因地制宜开展活动,切实维护高温天气广大职工和农民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广大职工和农民工做实事、做好事。

二、活动时间

xxxx年x月x日(小暑)—x月xx日(处暑)

三、主要内容

督促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与“查保促”活动相结合,有效预防和控制高温中暑及高温作业引发的各类事故;加强职工防暑降温和安全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切实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采取送清凉物资、送政策宣传、送健康体检、送法律维权、送文化晚会、送安全培训等多种方式,及时为奋战在高温、露天生产第一线的苦、脏、累、险职工和农民工,送去党委、政府和工会组织的关怀。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要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提出具体要求,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切实把活动做实、做好。

2、厉行节约,讲求实效。各级工会要把“夏送清凉”活动作为落实“三严三实”要求的具体实践,及时与企业、职工沟通协调,统筹安排走访慰问活动,简化程序,确保不影响企业、职工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做到不扰民、不增加基层负担,切实体现工会机关作风整顿活动的成效。

3、加强宣传,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各级工会要认真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充分运用工会的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动员全社会力量都来关心关爱苦脏累险岗位的一线职工,营造夏送清凉的社会氛围。

4、创新方式,丰富内容,广泛深入开展送清凉活动。各级工会要按照“不能仅仅是一次活动,也不能仅仅是工会一家送清凉”的活动要求,努力提高送清凉活动的精细化和精准度,全面推动送清凉活动的深入开展。及时总结活动情况和典型经验,并做好《xxxx年工会“夏送清凉”活动工作情况统计表》汇总和填报工作,于x月x日前报送至市总工会。

物业清凉夏日活动方案篇2

我市酷热天气已经来临,为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存权益,帮助其顺利度夏,经研究,决定从20xx年7月15日至20xx年10月15日在全市开展“夏季送清凉”集中救助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专项行动。

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和救助管理站要以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生命安全为着力点,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重点工作之一,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进行动员部署,完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积极协调公安、市政、卫生等部门开展联合救助,最大限度防止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因酷暑、饥饿、疾病等因素导致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加大主动劝导救助力度。

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和救助管理站要密切关注气候变化,排查薄弱环节和隐患,跟踪重点区域,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夜间和重点区域的巡查。特别是今年我市强降雨天气较多,灾情严重,各地要加大本地桥梁、涵洞、危旧建筑物、易滑坡地带等生活无着人员聚居地的劝导力度,对不愿进站接受救助的,要发放避暑药品和食品,确保其生命安全。

三、加强站内管理。

各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要督促、指导救助管理站落实24小时值班、巡查、服务接待等制度。救助管理站要保持24小时求助热线和语音电话的通畅,发现或接到生活无着人员线索后,要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实施救助,对距离较远无法及时赶赴现场的,

物业清凉夏日活动方案篇3

为提升广大居民文明素质,引导全社会自觉养成遵守社会公德、践行文明礼仪的良好行为习惯,营造全社会关爱环卫工人、珍惜环卫成果,争做文明青山湖人的良好氛围,我委拟定于20xx年8月中旬开展关爱环卫工人·烈日送清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关爱环卫工人·烈日送清凉

二、活动安排

1、时间:8月中旬

2、地点:待定

3、参与人员:区城管委、团区委各一名领导,各参与企业、公益机构一名负责人、50名环卫工人(由城管委负责通知)

三、活动内容

1、积极组织企业和公益机构向环卫工人赠送避暑、清凉用品。

2、和环卫工人开展谈心交流,了解他们的心声与愿望,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四、活动流程

1、关爱环卫工人·烈日送清凉活动在(待定)开展,由团区委、区城管委领导和各爱心企业、机构为环卫工人赠送避暑、清凉用品。

2、由团区委、区城管委领导和各爱心企业、机构和环卫工人开展谈心交流,了解他们的心声与愿望,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委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2、明确责任,加强配合。委办公室要与各单位加强沟通联系,对环卫工人情况认真掌握,合理安排慰问活动,做好各项慰问工作,确保慰问活动落到实处。

3、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要讲求实效,防止走过场,做到目标任务、工作责任和实际效果“三落实”。

4、大力宣传、扩大影响。活动前后认真通过媒体、户外广告、网站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系列活动,切实扩大影响。

物业清凉夏日活动方案篇4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以满足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需求为导向,加快流浪乞讨救助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切实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

二、工作目标

建立以主动救助、寻亲服务、回归安置、有害乞讨治理、基层源头预防为主要内容,以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流入地与流出地联动的工作机制为保障,以省、市、县三级救助管理机构和乡镇(街道)、村(居)救助网点为平台,以信息化为支撑,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平台式、网格化、综合性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体系,实现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应救尽救。

三、救助范围

城乡离家在外、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正在或即将处于流浪或乞讨状态的人员,包括生活无着的流浪人员和生活无着的乞讨人员。

四、救助内容

根据救助对象实际需求,按照自愿、无偿原则,提供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等救助服务。

五、主要任务

(一)建立救助网络,开展对城镇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常态化的主动救助服务。以救助管理机构、救助服务点为依托,对符合条件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及时的救助服务,对不愿进入机构接受救助的,根据其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饮食、衣被等救助服务。发挥乡镇、社区公共服务中心救助点、救助管理信息员等基层组织在信息传递、沟通协调、教育劝导、帮助扶持、临时救助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便利服务并强化源头预防。严格贯彻落实《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城镇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铜政办〔20xx〕154号)文件精神,相关部门在执行公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或接到群众报告有流浪乞讨人员的,要在第一时间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救助服务,不得相互推诿。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应当引导、护送到救助管理机构;对突发急病人员,应当立即通知急救机构进行救治。重大节庆期间以及恶劣天气等情况下,及时启动部门联动机制,组织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等集中救助专项行动。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机构要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救助管理机构要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返乡工作。

(二)实行部门联动,加大对有害乞讨行为的综合治理力度。加强对繁华街区、车站码头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区域的巡查,对流浪乞讨人员强讨恶要、滋扰他人、扰乱公共秩序、危害交通安全等行为,加大整治力度。加大对受助人员和接领人的甄别、核查力度,防止未成年人、智力和精神障碍人员被冒领冒认。救助管理机构应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机构内人员安全。注意工作方法,防止矛盾激化,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医疗救治先行,保证患病流浪乞讨人员能得到及时治疗。按照《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等4部门铜陵市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病人医疗救治及救助办法的通知》(铜政办〔20xx〕58号)规定,医疗机构要坚持“先救治后结算、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做好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危险传染等病人的.救治工作,开辟“绿色通道”确保患病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医疗救治。合理确定流浪乞讨患病人员的救治标准,住院人员的伙食、陪护等费用从救助经费中列支,治疗终结后,由区救助管理机构负责接回。

(四)实施关爱救助,积极保护和妥善安置流浪乞讨人员中的特殊群体。按照《民政部 公安部关于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查询和照料安置工作的意见》(民发〔20xx〕158号),综合运用dna信息比对、全国救助寻亲管理信息系统和救助寻亲网等方式,建立流浪乞讨人员身份快速查询机制,寻亲服务机制,身份查询长效机制;对查找无着的滞留人员开展站外托养服务,纳入特困人员供养,滞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按照民政部、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专用车票管理工作的通知》(民发〔20xx〕236号)文件精神,建立定期沟通联系机制,明确各方人员、联系方式及相关交接办理等制度,做好生活无着救助对象的返乡服务工作,制止跑站行为。对因智力障碍或其他原因无法查明身份、户籍等基本信息的流浪、乞讨人员,由救助管理机构的主管民政部门提出安置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安置。区民政部门及救助管理机构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公众媒体刊登寻亲启事,帮助特殊流浪乞讨人员寻找亲属。

(五)开展源头治理,最大限度减少反复外出流浪乞讨现象。区民政部门要积极履行源头预防和治理流浪乞讨现象的主体责任,积极开展源头治理。对辖区内返乡或可能外出流浪乞讨人员及其家庭,要及时进行救助、帮扶、管理和教育。对因贫困导致流浪的人员及其家庭,要根据政策规定及时纳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和孤儿保障范围,协调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医疗、劳动就业、户口安置等扶助优惠政策;对遗弃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的亲属或其他监护人,要加强教育管理,责令其履行抚养、赡养义务和监护责任,屡教不改的,依法严肃处理。流出地和流入地民政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协作,建立受助人员离站返乡和接回制度,最大限度减少反复外出流浪乞讨的现象。

六、承办单位

区民政部门,区救助站。

七、经费筹措

年初,区民政、财政部门根据救助管理工作情况,测算年度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总额,编制年度专项资金预算。预算总额扣除上级财政补助基数的差额部分,应全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执行过程中,因不可预见因素导致救助资金缺口时,由同级财政部门通过追加预算予以解决。同时,区应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必要的.资金确保救助机构正常运转。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各负其责、流入地与流出地密切配合、社会参与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强化各级政府在救助管理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区政府要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纳入重点目标计划和考核范围。民政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研究制定救助管理工作目标考核细则,主动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定期通报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情况。区民政部门要切实按照《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城镇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铜政办〔20xx〕154号)明确的职责分工要求,主动加强同各有关部门协作配合,促进各部门认真履职尽责。

(二)加强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和建后管养水平。区救助管理机构要按照民政部《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精神抓好落实工作。建立救助有关数据统计、报告制度,并及时录入全国救助寻亲管理信息系统。各级民政、救助管理机构要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央财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做好资金管理使用工作,区救助管理机构原则上不得为受助对象提供现金。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引入专业组织和专业人员,开展心理矫治、源头预防和回访等工作;建立“三社互动”工作模式,与社区(村)、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互动,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

(三)大力宣传引导。进一步加大救助管理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的宣传作用,不断拓展宣传渠道,进一步提高救助工作社会知晓度,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城镇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宣传引导在繁华地段、重点街区路段、车站码头、活动广场等人流较大地区的群众、工作人员、受助人员通过识别救助引导牌,了解救助管理机构的地址、求助电话、救助政策和救助服务等内容,方便受助人员主动求助。培育和发展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救助服务的专业社会组织,规范社会组织参与、服务和评估管理机制。大力发展慈善事业,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通过捐款捐物等形式救助流浪乞讨人员,逐步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救助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责任追究。实行“首接负责制”。严格依据《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城镇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铜政办〔20xx〕154号)要求,公安、行政执法、民政、卫生等部门执行公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或接到群众反映有流浪乞讨人员的,要在第一时间实施救助。对相互推诿、不履行救助职责,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强化乡镇政府在流浪乞讨现象源头预防和治理中的主体责任,对因源头预防和治理工作不力、流浪乞讨人员返乡后救助管理不到位造成外出流浪乞讨现象严重的乡镇,追究当地政府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物业清凉夏日活动方案篇5

为了维护职工劳动安全卫生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高温季节和高温作业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充分体现工会组织对广大职工的关怀,根据《湖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劳动保护督查和“送清凉”活动的通知》要求,我部拟定7月1日至8月25日前请省总和市委领导挂帅,市总领导带队(相关部门配合)、到我市部分企事业单位对一线职工进行“送清凉”慰问和对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年7月1日至8月25日

二、慰问对象

主要在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工矿企业、建筑行业从事高温作业的一线职工。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大型建筑工地、露天作业、高温作业和密闭缺氧作业等场所的一线职工和农民工。

三、具体时间与对象安排

1、7月1日上午:市环卫处三中路段、电业局线路所线路维修现场;下午:市交警支队长青路段:

2、7月2日上午洪山煤矿;下午双峰县甘棠碎石场等。

3、7月5日上午涟钢板材厂;下午一六九公司;

4、7月17日上午湖南创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资江煤矿;

5、7月17日下午湘运娄底公司;

四、资金安排

每个慰问点安排慰问经费6000元,共6万元左右。物品由市总工会负责采购。

五、组织与领导

1、由省总总领导亲自督查和指导两家企业。

2、请市委领导培同省总领导督查慰问两家企业。

六、职责分工

1、市总相关领导分组带队

2、办公室、财务部、生产保护部负责前期准备工作;

3、具体物品由办公室与生产部采购;

4、车辆由办公室负责落实;

5、组宣部负责宣传报道;

6、办公室、生产部、维权部女工部等分四组赴现场实施(工作人员见分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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