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有了收获和成长之后我们都会选择用写体会的方式来记录,只有认真对待体会的写作,我们才可以让自己提升写作能力,以下是九九公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新教师法心得体会优秀5篇,供大家参考。
新教师法心得体会篇1
通过对《教师法治教育读本》的学习以及陈志良校长开展的讲座,使我认识到,作为一名教师首先自身需要学习法律方面的理论知识,其次要注意在学校的实际教学过程中,不断的运用法律知识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做到防微杜渐,正确处理一些以外事故。使学生在老师的榜样作用下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让学生度过快乐的校园时光。 作为新时代的教师,我们要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来补充自己的大脑,让自己的法律意识更强。如:教师法、教育法等一些基本的法规,这不仅有助于教师专业化队伍的形成,同时也有助于教师维护自己的权益,履行自己的义务。
认识到学生的人生观、世界观都不稳定,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学生作为未来社会建设者的一支重要生力军,影响学生人生价值观形成和发展的因素必然是多方面的。作为一名教师,我们不仅需要树立正确的、科学的法律意识,以法律意识正确的理论为指导,更要勇于实践,在具体的学习生活实践中培养、形成和提升自己的法律意识。在和学生接触的过程中,不断的完善自己的人格,提升自己的法律修养。
一、正确认识学习法律的意义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其内容包括八个方面,即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教育部1997年制定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八个方面要求,第一条就是“依法执教”。 为什么《教育法》、《教师法》、《规范》都把守法作为教师的第一条?一是传播人类文明的需要,二是教书育人工作的需要。三是建设和谐校园的需要。四是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需要。五是规范自身行为的需要。因此作为人民教师明确学习教育法律法规,依法执教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正确认识的权利与义务
(1)正确认识教师的权利与义务。《教师法》赋予教师“教育教学权;学术研究权;学生管理权;与学业评价权;获得劳动报酬权;享受福利待遇权;参与民主管理权;参加进修培训权”等八项权利。教师的六项义务: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贯彻
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2)从法律的角度认识未成年学生的权利。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成年人在学校享有的权利:受教育权、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身体自由权和内心自由权、肖像权、财产受到管理、保护权、独立财产权、荣誉权、拒绝不合理劳动权、民事活动代理权、平等对待权、隐私权、拒绝不合理校内外活动权、休息娱乐权、生活获得照顾权、获得良好的校园环境权、名誉权、拒绝乱收费的权利、著作权、民主自由权、民主监督权。
三、正确认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提要
预防事故必须做好“三件事”: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建立完善安全制度、出现事故及时救助。首先对学生进行防火、防溺水、防触电、防雷击等安全教育;进行物理、化学、生物等课程实验安全教育;进行体育课、实践课等活动安全教育;提出同学之间矛盾纠纷处理、校园生活中站坐行走规范、节假日往返学校交通安全、日常饮食起居卫生基本要求等等。其次要完善制度,建立校园设施设备验收、检查、管理、维修制度;建立校园教室、寝室、食堂、实验室、运动场等日常管理制度;建立学生违纪行为的处分制度;建立校园危险物品物品使用、管理、储藏、销毁制度;建立学校传染病预防、救治、报告制度等等。再次要严格管理,制定各种应急救助方案、组织学生开展火灾、地震、洪水等遇险逃生训练;坚持对学校的使用的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对学生中出现的违纪、违规、危险行为及时制止;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对教师进行一般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保证校医、保安等与安全有关的人员配备;保证校园的逃生、消防等安全通道畅通;禁止校外闲杂人员进入校园等等。最后,及时救助,在发生校园火灾、垮塌事故、交通事故,以及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时,领导和教师必须挺身而出,组织学生撤离疏散;对受伤学生应及时联
系120急救;对学生中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疾病流行除及时与120联系外,还应通知上级领导和疾控中心到场,确定是否采取紧急措施,防止病情扩大。
四、正确认识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做好“四项工作”重要性
及时救助、通知家长、报告上级、善后处理
首先是要积极救治,及时报告 。学校万一发生了学生伤害事故,校长及全体教职工应在第一时间组织所有力量并通过120急救电话和紧急联系附近医院等措施对受伤害学生进行全力救助,力争使损失和影响减至到最低程度;并及时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联系受害学生监护人,有必要的要及时联系公安等部门。在事故处理过程中要端正态度,不能麻木不仁,更不能回避隐瞒、拖延卸责,也不能一味自责、主动揽过。
其次是要主动处理,科学应对。事故发生后校长及相关责任人要积极、主动、真诚地投入事故处理之中;要熟悉法律法规,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和学校;要坚持底线,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要尽力安抚好家长,不要乱表态和大包大揽;要尽量协调处理,不要使问题复杂化;要注重证据的收集,争取工作主动。
因此,我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制的基本知识,不断增强教育法制观念,在教育教学中自觉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正确的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的意识和能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新教师法心得体会篇2
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有人说教师是辛勤的园丁,也有人说教师是蜡烛,燃烧了自己而照亮了别人……
谈到教师大家想到最多的是鲁迅先生的那句话:“俯首甘为孺子牛”,那是对教师无私精神的赞美。不同于其他职业,教师是被称为“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但是近几年有些地区屡次出现教师遭受不公平待遇;教师被羞辱等等现象,似乎在提醒着我们这光辉的职业正被黑暗给一点点吞噬了。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 、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已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已的法律地位。这时认真学习《教师法》有法律武器捍卫我们的权利显得刻不容缓。
但是,教师在享受权利的同时要清楚的认识到自已的义务。通过学习了“教师法” “义务教育法”更让我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已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要求自已,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书不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育人。我们应平等的对待每个学生,爱一个学生就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无异于毁掉一个学生。慈祥的笑容、亲切的言语、文雅的举止,以及善解人意的目光,比声色俱厉的严格更能贴近学生的心灵,更能取得教育的实效。教师应以虚怀若谷的胸怀,诲人不倦的精神,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学生的言行举止,支照亮学生的心灵,去培养好每一个学生,让每一个学生适应时代发展。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以人为本、以德立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不断提高自已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并紧紧围绕新时期师德素质要求和师德规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做一个为人民服务的教师,做一个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新教师法心得体会篇3
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经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教师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对教师的权利、义务、任用、考核、培训和待遇等方面作了全面的规定,是我国教师队伍建设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根本保障。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但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可是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我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是知法、守法还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
为提高教师对《教师法》的认识,树立法的观念,真正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明白自我应承担的义务,并合理地维护自我的合法权益。我校组织了全体教师一齐学习了《教师法》。经过此次学习,教师们较为准确地理解了《教师法》的精神实质,明确了自我作为教育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改变了"教师不学教师法,难免迷途象牙塔,受害不知为哪般,困扰不知错在哪"的现状,有利于我们增进守法护法的意识,树立依法维权的观念,自觉落实依法治教的行为。不少教师表示,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必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为依据,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依法享有"教育教学、学术活动、管理学生、获得劳动报酬、民主管理、进修培训"等权利,并自觉履行"遵纪守法、履行聘约、教育学生、关爱学生、制止侵害、自我提高"等义务。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资料,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经过对法的学习,进一步的提高了教师们的认识,有利地指导了教师们今后的实践!
新教师法心得体会篇4
20xx年暑假为了提高教师对《教师法》的认识,树立法的观念,真正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知道自己应承担的义务,并合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校组织了全体老师自学《教师法》,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学习让我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到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通过对法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我的认识。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为了能顾更好的完成教师这一神圣而重大的使命,学习教师法是一条必要而且有效的途径,因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通过本次学习,我为以后的工作总结了一下几点努力方向:
一、关爱学生,言传身教。
没有爱就没有教育。热爱一个学生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则无异于毁坏一个学生。学生正处于人生观和世界观形成的重要时刻,在成长的道路上,难免会遇到各种困扰和问题,需要我们去帮忙引导。如果说教师的人格力量是一种无穷的榜样力量,那么教师的爱心是成功教师的原动力。我在工作红要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把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人格,努力发现和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在优秀品质,坚持做到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教学过程中,坚持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教与学,互为关联,互为依存。“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一个好老师会将学生放在平等地位,信任他们,尊重他们,视他们为自己的朋友和共同探求真理的伙伴。在学生的眼中,教师具有无可怀疑的威信,教师是一切美好的替身和可效仿的榜样,教师的一言一行,对每一个现象的态度,都通过这样那样的方式,对学生的各个方面产生影响,因此在教育教学中我要用自己的一言一行来教导学生,影响学生,真正做到言传身教。
二、刻苦钻研,提高自身素养。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自古就是“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但“育人”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有新的内容,现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是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这就要求老师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业务素质。新形势下新的理论知识层出不穷,业务知识学习不能仅停留在学过、看过、听过即可,如果钻研不深不透,特别是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上做得不到位,就会对工作产生不可预知的影响。我们应该时刻记住,只有不断学习新的知识,不断加强业务进修,才能满足新时期对教师要求的“从经验型向知识型研究型的转变”,才能更好地做好服务于教育教学这项本职工作。
三、享受权利,严履义务。
通过学习,我清楚地了解到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教师法》中明确规定了教师所享有的权利、应当履行的义务以及承担法律责任等等。教师作为一支高素质的文化队伍,如果不懂得一定的法律,或者知法却不懂用法,不懂得用法律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是与这个“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很不相称的。合理使用权利,懂得用法律这个武器去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是维护法律的一种重要表现,也是我们当教师的应当具备的一种重要素质。在学习中我也进一步明确了教师应当努力遵守的行为准则。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该履行的一定的义务和遵守一定的行为规范。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我们要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要求自己,处处“身为正范”。尤其是不能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要严格遵守教育教学规程,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原则,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真正做到爱岗敬业,教书育人。要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保护好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四、严于律己,模范带头。
通过本次学习,很好的增强了自身的法律意识。在以后的工作中,生活中,我要以法律为准绳,模范带头遵守社会公德。在自身和他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我们要敢于拿起法律的武器与之抗争到底,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我们的学生,保护我们自己。在平时的生活中坚决抵制毒赌黄等违法犯罪活动,做到自身不参与,身边的人参与要勇于制止,模范的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各项公德,努力塑造和维护好自身的道德形象,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以身作则,洁身自好,以德服人,以身立教,为学生树立起楷模。
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我还要继续努力,认真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等,坚持以人为本、以德立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养和职业道德修养;并紧紧围绕新时期教师师德师风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努力做一名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新教师法心得体会篇5
教师这一职业在社会上再无其他可与之相比的。
有人提出,医生可比,医生是拯救人类生命的工程师,她可解除人的肉体痛苦,给人以健康的身体,所以,她很伟大,但,也只有伟大。
人只有躯体,而无灵魂,或存在肮脏的灵魂,则他形同行尸走肉。教师是引领人的灵魂走向光明,使灵魂得到升华,所以,她不仅伟大,而且更神圣,更高尚。所以,在对教师的比喻、称赞中我最欣赏“教师是人类灵魂工程师”这一称号。作为教师本人,他应是一名高尚的人。就是教师的监督员和守护神。
同其他法律一样,为教师明确了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为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强大的后盾和法律依据。
通过学习,我感悟到,在享受权利和应尽义务中,教师应把应尽的义务作为首要的行为准则。因为,教师之所以有这些权益,是因为我们拥有“教师”这一职业称号,是教师,法律才赋予你得到法律规定的相应权益的权利,而这些权益必须教师在履行义务后才能得到,所以,教师应以履行职责为先,争取权益在后。也有人认为,在享有权益为先的基础上,才体现教师这一行业的特殊,那么,你首先失去了作为一名教师的最基本的资格,你不是一个高尚的人,你就是一般的社会人了。赋予教师崇高的使命,作为教师,是在社会人这一身份上再作了提升的另一种身份,所以,我们应以国家教育部颁发的为准则,真正做到:依法治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在平时的社会活动中要时时注意自己的形象,依据江苏省教委颁发的,做到:热爱祖国,献身教育;钻研业务,教书育人;热爱学生,诲人不倦;遵纪守法,团结协作;以身立教,为人师表。
教师面对的教育对象是未成年人,除了教书还要育人,所以,我们还要认真学习和。我们的学生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更需要我们用爱心去浇灌和呵护。我们必须用、和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的合法的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各方面全面发展。这样,才能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少年智则中国智,少年强则中国强,我们教师才不辱使命,我们的教育事业肯定能走向辉煌,“人类灵魂工程师”是太阳光下最伟大的称号。
新教师法心得体会优秀5篇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