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写读后感,我可以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书籍对于人类智慧和情感世界的启迪,优秀的读后感是一种对书中智慧和哲理的思考和领悟,下面是九九公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活着》2000字读后感5篇,感谢您的参阅。
《活着》2000字读后感篇1
炎热的一个夏天,酷暑难耐,打着蹭空调的目的,我带上自己心爱的诗集来到了书店,准备在这看看诗集,写写诗。进入书店后,在琳琅满目的书架浏览时,看到了余华的《活着》。曾经有朋友知道我喜欢看书,推荐过这本,但一直没有去看。翻看几页后,作者余华在开篇便以“我”为第一视角,讲述着在乡村遇到的各种各样的人物,这让从乡村走出来的我倍感亲切。直到在池塘边,“我”遇到了一位犁田的老人——福贵。这位古稀之年的老人,与“我”讲述了自己一生的心酸和坎坷。
我深深地被书里的故事吸引,废寝忘食,一口气读完了。
读完《活着》,我的心情异常的沉重,福贵的一生是如此的坎坷,亲眼看着本来属于自己的美好一点一点地被摧毁,一次一次地被剥夺,让人不得不沉思:到底为什么而活着?
记得老舍先生说过:“一篇好的小说,人物形象是立在读者面前的。”而读《活着》,却是作者余华让我们通过文章,如身临其境般,眼睁睁地看着一个个立着的美好的人物经受生活的苦难后,一个接一个的,倒下,倒下!
作为一名年轻的普通教师,《活着》里每个鲜活的人物中,让我最难过、最难以走出书本的是福贵的孩子——有庆。看到这个名字,嘴角会不自觉地上扬;想到这个名字,就会有一个提着鞋子的、像风一样的孩子向你奔来。这是一个又善良又懂事,让人特别心疼的孩子。他是那么地热爱生活,热爱身边仅拥有的事物。他爱他的小羊,是那样的无私,就像羊妈妈疼爱着她的孩子。但是在旧社会里,这只可爱的、唯一的小羊却被无情地充公。即便如此,也阻挡不了有庆对小羊的爱。他依然每天奔跑着去割草,奔跑着去喂小羊,再奔跑着回家,如此往复。有庆是这样的纯真、可爱,在那样残酷的环境里,他的一丝温暖,让读者得到了一线希望,甚至会去想着变成这只可爱的小羊让有庆来疼爱,去感受这个提着鞋子奔跑、像风一样的孩子的爱。
是这样的奔跑,让他成为当时奔跑最快的孩子。我沉浸在有庆的丝丝幸福中,我以为,福贵的幸福要来了,苦难终于到头了!然而,一场人为的悲剧再一次让我深深地痛苦,这个奔跑最快的孩子,这个涉世未深的孩子,却因为现实的残酷,搭上了自己幼小的生命!
县长夫人生孩子需要血,这些娃娃们都拼命地去献血,生怕轮不到自己头上。奔跑得最快的当然是有庆,一开始有庆并没有得到这个机会。待到一次一次的匹配,一次又一次的失败,有庆终于得到了机会。
歹毒啊!这些没有人性的医生啊!眼里只有领导,只有领导的亲属!领导的命才是命!领导的亲属才有资格活!他们给有庆抽血,亲眼看着有庆嘴唇发白,亲耳听着有庆叫着喊着头晕。但是他们还在抽血,他们拼命地抽血!他们面目狰狞地看着,活活地把有庆抽死了!抽死了!这是什么世道?这哪里是医生?这是世界上最歹毒的屠夫!整个宇宙最可怕的刽子手!福贵的有庆啊,我们的有庆啊,善良懂事的有庆啊,就这样被活活的毁灭!他是那样的幼小,他对世界还有那样多的好奇,他的善良并没有换来公平地温柔对待。
我们的.有庆,匆匆地奔跑而来,又被迫匆匆地离开,离开这个残酷的旧世界。
活着,对有庆来说,来到世上走了那么一小遭,就是来遭遇苦难,忍受着非人的生活,却又在苦难中悲惨的死去。这就是作者余华让我们看着这个立好的人物,生生的被迫倒下。
福贵的父亲,被嗜赌命的福贵活活气死;
宝贵的女儿凤霞,因难产大出血而死;
福贵的妻子家珍,接受不了女儿的死,随她而去;
福贵的儿子有庆,活活被抽血抽死;
福贵的女婿,在工地活生生被砸死;
福贵唯一的外孙孙苦根,却意外的被豆子胀死。
看到福贵这样的人生,我不禁在想,这样的人生到底还有什么意思?活下去还有意义吗?用福贵自己的话来说:活着就是为了亲手给他的亲人们送葬,送走一个又一个。
这世间没有福贵可留念的人和事了,死去的人已经一了百了,而活着的福贵呢?活着对他来说只是意味着忍受,剩下自己在这个可怕残酷的世界里独自前行,无依无靠。他见证着所有人的苦难,他遭遇着所有的苦难。但他还依然那样长久地活着。没有亲情,没有友情,没有爱情,甚至连一丝丝生活的希望也被无情地剥夺了。
可福贵依然长久地活着。最后,他找了一头和他一样命长的老牛一起活着,他给老牛取了自己的名字——福贵。我找不到福贵和老牛继续活着的理由,却也找不到一个他们死去的理由。好像,生命就仅仅是生命,它就被搁置在某一个角落,就只有这样慢慢地活下去,没有缘由地活着,也没有死去的理由。但是,又能看到福贵也并不是麻木地活着,当他找到老牛“福贵”时,又能在某个不起眼的地方,发现一点光亮,微弱的照着前行的路,这条福贵为自己、为老牛铺下的最后的路。
当阳光照耀时,远处依然能看到步履蹒跚走来的福贵和老牛,依然能感受到生命在颤动;依然会有希望和慰藉在心中涌动;依然能感受到活着,本身就是希望。
《活着》2000字读后感篇2
在网上看完了余华的《活着》。他笔下的故事令人深思。
?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徐福贵的老人的故事……他是一个出身良好的富家子弟,但却因为赌博,而输光了祖上留下的一百多亩地,把祖祖辈辈住的大房子也抵了出去。他的父亲因为儿子的不争气,气得病重,最后因为从村口的粪缸上掉下来而摔死。自此,他从一个富贵人家的少爷变成了一个要从别人手中租田的佃户;他开始有悔改之意,便想踏踏实实地用自己的双手养活一家人。他的母亲也老了,最后病重。他的妻子拿了几块银圆让他去城里请郎中。可郎中没请成,却被一个国民党的小小的连长逼去拉了大炮,成了一个没天都不知自己能否见到明天太阳的炮兵。炮兵的生活是艰苦的,他们的粮食都要争抢着吃。
好在认识了两个朋友,生活也就不会太过乏味。(虽然其中一个叫老全的人还未摆脱那样黑暗的生活就先在战场上死了)他们这一连的炮兵从不打仗,却也每天有成批成批的人死去。好不容易他和他的另一个朋友春生捱到了全国解放,他领了共产党团长给的盘缠,踏上了归家的旅途。他回家了。在这两年玩命似的时间里,他无时无刻不想着这个小茅房。他看见了他的女儿、他的儿子,还有他日思夜想的妻子。当天晚上他夜不成眠,搂着妻子在门口看着星星想了一整夜:我回来了。悲惨的生活从此开始。他的母亲在他离开的两个多月以后就死了,现在他要和妻子一起养活两个孩子。可是他的儿子徐有庆毕竟要读书,家里的口粮就成了问题。他的女儿徐凤霞因为小时发高烧,留了后遗症,从此变成了聋哑,不然到了出嫁的年龄不会没人来提亲。因此,他和妻子商量把女儿送人。他的妻子虽然不舍,却也被生活逼迫,把女儿送给一个老夫妇那里干活。他的女儿偷偷跑回来了,可他送女儿回城里,就快到时,他却忽然心疼他的女儿了:他的女儿很懂事,他不舍得送人。于是,便背着女儿回家。当晚,他告诉他妻子:“就是全家都饿死,也不送凤霞回去。”他们一家靠者微薄的收入,艰难地生活着。虽然贫穷,但他始终不抛弃人性中最使人温暖的那一面。可是,噩耗却紧接着传来。他的妻子得了当时无法医治的软骨病,渐渐地干不动活,又变得走不动路,最后连一根针都拿不牢了。他的妻子本以为她会先行离开家人。
但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的儿子才10岁,小小年纪便魂归西天。他们村的县长的妻子因为生孩子时大出血,急需输血。但却没人的血型对得上。碰巧,他的儿子的血型正好相同,于是,医生便开始抽血。本来现在未成年人是不允许献血的,且献血的血量有一定的限制。可是当时的医生是极度不负责任的,可以说是根本没有道德。这血一抽上就停不下来了。他可怜的儿子徐有庆就这么被活活地抽干血,死了。埋了他儿子,他始终不敢告诉他妻子。但最后他的妻子还是知道了,哭得伤心欲绝。时间是治愈心病的最好良药,渐渐的,想起他们的儿子也只是悲伤一下了。他们便开始烦恼怎么才能找个好婆家,把他们的女儿嫁出去。终于,在同村村民的帮助下,他的女儿凤霞嫁了个好丈夫。女儿虽然是个聋哑,但他的女婿仍是十分疼爱他的女儿。不久,他的女儿就怀孕了。这本事一件喜事,可似乎到了他们家就成了丧事。他的女儿分娩时,却也因为大出血,而永远离去。女儿生了一个男孩。他的妻字看着她的外孙这么可怜,刚出生就没了妈,便给这个男婴起名为“苦根”。
真的是“白发人送黑发人”啊,他的妻子原以为自己快要死了,却亲眼看着自己的儿女双双在自己前面死去。不久以后,她也撒手人间。他的.女婿自从他女儿死后,就把苦根当命看。他的女婿是个搬运工,天天上工都背着苦根。好了,等到苦根会说话、会自己走路、自己玩的时候,苦根的父亲也丢下他命归西天了:他的女婿是被两跨水泥板活活压死的,整个人被压得扁平,成了一摊肉酱!他就承担起了养育小外孙的责任。苦根一天天长大,也渐渐懂事,会帮他外公做一些田里的活了。这自然让他十分高兴。可天不尽人意,苦根有一次发高烧了,他却浑然不知,等到烧得厉害了,才知道,他的外孙生病了。当时家里多穷,跟本没钱买药。听说姜汤可以治感冒、发高烧,他便去弄了碗姜汤来。可有觉得这样太苦太辣,就又向村里人借了一点糖。本来要还,别人知道他家的处境,可怜他,也就叫他算了。
外孙喝了姜汤自然好了许多。他就为自己原来外孙生病了都不知道而感到内疚。于是煮了一大晚豆子放在桌上,还放了点盐(当时的糖和盐对老百姓可都稀有着)。他可怜的小外孙,就因为这么一碗豆子,而活活被撑死!自此,这么一个贫困的家庭就破裂成如此,全家就只有他一个人还活着。于是他买了一只原本要宰杀了的老牛做伴。“两个老不(bu)死”就这么过着平凡的生活……如果有人遇到了如此的人生待遇,想必他一定是不愿在回首。可这位老人却依旧如此详细得同作者娓娓道来,仿佛在活了这么一段人生。且不说这个,许多人,遇到一点生活的挫折就喊“活不下去了”,更何况是老人遇到的这种艰难: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
可老人依旧活下去了,而且活得充实、快乐。所以我们遇到的所有困难都是可以解决的,我们不可能要做一只胆怯的蜗牛。想必,这就是作者余华所要告诉我们的人生道理。如同书名——《活着》。
要知道,活着,就是在创造生活。
《活着》2000字读后感篇3
我是在和朋友的聊天中听到《活着》这本书的,聊天过程中,大家都诉说着自己喜欢的作家,看过哪些书籍。“你看过《活着》没有?余华写的。”“没有。”我不加思索的回答着,那一刻,我感到有些无知了,从他的语调中可以看出他的意思便是,“你竟然没有看过《活着》,你怎么可以没看过《活着》。”“很好看,是真的很好看。”而朋友给我传达的第一个《活着》的印象便是好看,至于为什么好看,好看在什么地方,到底有多好看,我全然不知。
我相信缘分,也相信在你内心中所期待的东西它是默默地靠近你,向你走来的。
有一天下午放学,我走在学校的过道里回宿舍,过道旁边有人摆了个长长地书摊,对于书摊,只要我遇到了,无论多忙,都会停下来看一下书摊里书的内容,以前是这样,现在是这样,未来也会是这样。我看到了几天前让我想要一睹芳容的《活着》静静地躺在那里,黑色的封皮,就像是一个幽灵一样,在众多的书本当中透出一股诡异的黑色的光芒。我并没有像大多数买书者一样在买书前先翻阅一下,以确认书的内容是否是自己喜欢的,我毫不犹豫地给了钱,拿着书就走了。
回到宿舍马上翻阅起来,我承认,这是我二十几年来第一本一口气读完的书。不是出于任何的目的,不出于任何的义务,仅仅是被书里面的情节给吸引着,余华用他那朴实的文风征服了我,采用第三者的诉说,娓娓道来,让我就像是在听一位老者在讲着他们那个年代的事情,诉说着那个年代的故事,我听的入迷,看的入迷。后来我也在我的小圈子里说着余华的《活着》,我也像我的朋友那样问着我的朋友,“你看过《活着》没?那是真好看,只要你一看就会吸引着你看下去的。”
我不会用语言形容一本书的好坏,就像我不会形容一个美女一样,我只会说,好看好看,真好看。我也有过冲动想仿写余华的《活着》,不过刚写了个开头就写不下去了,因为经典是不可复制的。从《活着》开始,到《兄弟》,我渐渐地喜欢上了余华,喜欢上了他的文风,喜欢着他的作品。
我问一个朋友,问她有没有喜欢的作家?她说有,我说为什么?她说因为她的作品悲,对于我来说,越悲越好。我说你这是虐心,那你得看《活着》,她说不,我只喜欢这一个作家的作品,别的我不想看。我说好吧,既然你那么专一。她莞而不语。我们结束了这次对话,别人不想看的,不需要强求的,因为每个人喜欢的东西都不一样,在你心目中像珍宝一样的东西,可能在别人的眼中就像是废品。
看《活着》的时候,我的心里是特别地沉重,在看的过程中,我的心里一直重复着“活着真不容易”这句话,无论生活是如何地艰难,生活还是得继续,人生下来了,就得想尽办法活下去。开始的时候我会对吃喝嫖赌的主人公福贵产生憎恶感,因为他已经结婚了,天天出去风流,趾高气昂地走在大街上,目中无人,当他把家产输光的那一刻,我在心里竟有一股高兴,心里想着“活该”。而我对主人公的同情也从这一句“活该”开始,因为他的悲惨生活也才刚刚开始。
当我看到福贵被捉去当壮丁打仗的时候,我才发觉战争离我是那么地近,那么地残酷,炮弹就在耳边嗖嗖地飞过,吃饭喝水成次要问题,主要问题是忍受着生命随时没有的恐惧。“活着真不容易”我的心里响起了这句话。
当我看到有庆为春生输血而死掉时,我心痛地不行,我恨那个抽血的护士,恨那个当官的春生,我不知道生命为什么这么脆弱,这么年轻的生命,没有做任何反抗地就死在了医院里,我木然地让眼泪打湿了眼眶,对一个隔了这么远的.年代的读者尚有如此打击,对主人公福贵所造成的伤害更是不用多说了。“活着真不容易”我的心里又响起了这句话。
当我看到苦根因为吃豆子吃得撑死了时,我在那一页上呆住了,一个小孩子饿地头昏眼花,走路都没有力气,当好不容易地里的豆子熟了,能填饱肚子了,可是吃的撑死了。世上有各种各样的死法,不过苦根的死法是让我久久不能忘怀的,他的人生就和他的名字一样,生下来就注定了要苦,也注定了要归根。“活着真不容易”我的心里再次响起这句话。
家珍的病死,凤霞的难产而死,二喜在工地上被水泥块砸死,每个人的死都深深刺痛着我,也让我不断地同情着主人公福贵,在亲人都去世完,还能买个和自己一样上了年纪的老牛一起活着,并且平淡地活着,这让我同情的同时增加了许多的敬佩。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这是小说的最后一句。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福的,生命仅仅只是一种存在,它和其他万物一样并无任何意义。对命运最有力的反抗,是对生命的召唤。不管是为了崇高轰轰烈烈地死,还是不为任何卑微坚韧地活着,都是一种生命的尊严。
《活着》2000字读后感篇4
人活着,就是的幸福!
这是我看完余华的《活着》之后的感触。《活着》真的是一本让你能读到心坎里面的小说;能让你感受到历史的冲击;能让你体会到活着的真正意义!《活着》主要是讲了作者去收集歌谣的时候遇到主人公福贵,而后了解到他悲剧的一生。
福贵一生下来就是一个家里有一百多亩的土地的少爷,也可以说是一个大地主了吧!但是,也许是这种安逸的环境造就了他人生初期的坏品性与恶劣行为。福贵的生活就是"过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每个早晨醒来就想着怎么去打发时间。这样的人根本就体会不到生命的意义、活着的意义,于是他就这样渐渐地学会了去_;学会了炫耀、更学会了赌博。与其说"上梁不正下梁歪",倒不如说是他自己不争气。染上了赌博之后,福贵就一直输,直到把自己家里的东西和土地都输掉了,自己的妻子也被他打过骂过了。而当他知道自己破产的时候,他才知道自己错了,彻彻底底地错了。可是,现在后悔还有用吗?
故事讲到这里,有一个让我很感动的情节。福贵的父亲已经气得没力气打他了,过了几天之后静静地把家里的土地都卖掉了,换了三担铜钱回来。那时候我也很疑惑:"干嘛要换那么重的铜钱,而不换一些轻一点的银元呢?"后来我懂了,原来是他的父亲为了让他尝尝失去的滋味,尝尝赚钱的不容易啊!家里的全部财产就要这样拱手让人了,你心里会有什么感受呢?以后,这一家人只能住在茅屋里面,过着苦日子了!
过了一段时间,福贵的父亲也去世了。随后,他的妻子也被接回娘家了。这个家就没剩几个人了,但是他们还是活着了,他们还是坚强地活着。直到他的妻子家珍生完孩子回来了,他们才一家团聚了。可是,在为他母亲找大夫看病的时候,他却不幸地被抓去打仗了。人生就是有着很多的`意外,谁也不知道下一秒这个世界会发生怎样的变化了!当福贵在打仗的时候,他对活着的看法又加深了一层,这时候的他最想做的事情就是回家了。出门在外,不仅要担心家里人,而且打仗的时候只能是抢大饼吃,有时候抢不到,有时候抢到了也会仿佛被人吊起来打一样痛苦!解放军的出现,或许是他人生的一个转折点吧!
他终于可以回家了!
可是这时候又遇上了一大二公时期,大家都只能砸锅炼钢、赚工分吃饭。母亲死了、妻子病了、小儿子有庆要读书、女儿凤霞又聋又哑的……这样的家庭已经够悲惨的了。然而,后来生产队里不包吃了,每户人家又要去买锅做饭了。而且恰好遇上了自然灾害,粮食收成都不好,福贵只能去挖野菜度日子了。我记得有一个情节是家珍拖着病着得身体步行了十几公里去城里的家拿了一小袋米,然后回来之后还要偷偷摸摸地煮,还被队长拿走了一把米。家珍当时就心痛地哭了,我也有一种莫名地感伤!也许没有挨过肚子饿的人是不懂得这种滋味的!那是维持自己生命的粮食啊!
我看到这里的时候已经感受到那个社会的悲惨了,没有东西吃,更没有温暖的衣服穿!这样的日子,要活着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后来发生了一件让所有人都痛心的事情——有庆的死!有庆是一个很懂事的孩子,能了解父母的感受,年小小就会帮忙干家活。那天,所有学生都去医院准备捐血了,有庆特别兴奋,很希望能够帮助别人。因为一直找不到合适的血型,所以到有庆的时候就一直在抽血,直到抽干了有庆的血,一个幼小的生命就这样失去了。如此不经意的一件事情,但是的确发生了!我看着作者的文字,泪水一直在滴……
后来讲到凤霞嫁给了一个很好的男人,也过着幸福的生活了!我想,事情应该就这样变得好起来了吧?可是,后来凤霞也难产了,他丈夫被水泥板砸死了。这个原本是个幸福的家庭,最后只剩下福贵和孙子苦根了!到后来,苦根也在一次病中吃了过多的豆子死去了……这个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主人公的亲人都在他的生活中死去。剩下他孤零零一个人活着!随着历史的发展,人事变迁,有些人活着、有些人死去!但是,我们都必须坚定一个信念:就是好好地活着!
书中有一句话是:"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对,只要我们还好好地活着,即使再多的困难和挫折也不怕!因为有生命就有希望!
?活着》这本书写了主人公那悲剧的一生,关于生离死别,他几乎什么都经历过了。但是,现在还是安安静静地生活着,因为他看透了人生,懂得了生命!我们应该珍惜自己身边的人、珍惜自己的生活!
人活着,就是的幸福!
《活着》2000字读后感篇5
我花了很久去想怎么塑造我对这本小说评价的开头。最终的结果是我失败了,因为这实在是一本令我无话可说的小说。
首先的评价,《活着》是一本奇书。
说他是奇书,实际上是它书里有书。用个术语来讲,叫反逻辑。
首先要明确什么是反逻辑。反逻辑就是不符合生活逻辑,与常识相悖的。
那为什么在说《活着》前先讲反逻辑呢?这不是没有原因的。作者仅仅是第一章就用到了多处反逻辑阐述。比如年轻的富贵还混着吃喝嫖赌,灯红酒绿的日子时,妻子所做的。她什么都不说。并有更具体的,当他在赌场即将败光了家产时,家珍的行动是走到我面前,狠狠地跪下了,就一直跪在那里,不哭也不闹。这是反逻辑的。按一个正常人的思维方式,这种时候的惯用手法当然是一哭二闹三上吊,费尽心思留下他啦,让他不要再干这些啦。
但是家珍没有。
这里就体现了作者手法之高明。一个女人的贤淑,烧菜啦,干家务活啦,无不是可以表现的。但作者偏偏安排她闹了这一出。这一跪代表了什么?代表了作为一个该有的妻子的责任,该有的礼节,以及对于丈夫的深情。这可不是一哭二闹三上吊所能表现的。因而说《活着》书中有书。我倒希望哪天有人能把书中所有反逻辑的点所代表的意义写下来,也许篇幅之长,意义之深刻,真能成一本好书。
翻开《活着》之前问过很多平时认为饱读诗书的人的意见。得到的评价大多是没看过。唯一一句书评是名字叫活着,结果人都死了。然后我也便笑笑,因为用死亡来营造悲伤突出主题的小说实在是太多了。翻开起点中文网的小白文,你不死几个人都不好意思叫自己网文写手。有的是为了衬托大反派的强大而死的,有的是为了衬托主角的精神而死的。死人简直是太万能了,有个角色不知道怎么写下去?死了算了。
匪夷所思的是,看《活着》,人物的死,是没有征兆的。非要说有什么征兆,当故事的走向开始朝着光明的方向发展,福贵的生活开始有了起色时,就应该死人了。有庆的长跑冠军,凤霞的喜得贵子,家珍的病有起色,二喜的爱子切心。到最后苦根的伶俐刚刚显现,都是如此。如同一道诅咒。
因此这也是反逻辑。为什么在一切都朝着好处发展的时候,都会跌入谷底?
点开豆瓣的书评,看到最多的评价便是令人眼泪纵横。我哭了吗?我太想哭,尤其是那句有庆再也不会从这条路上跑来了,家珍身为母亲玻璃一般脆弱的心脏简直触手可及。
但最后我没哭。
这并不代表我冷酷无情。我何尝不为余华先生的笔触所深深折服?最折服我的地方,便在于每个人物的死都是没有原因的,但却不是没有意义的。
想法,能够体现他最本真最实在的方式便是写下来,但有些东西,说出来,写在纸上便没有意义了。单就有庆来说,他的离去,为什么偏偏是抽血而死,还是为了县长的女人抽血而死,而不是其他死法?作者想说的显然不是能用冰冷的笔尖写下来的。只是因为生在那个时代,一切都尽藏在福贵绝望的咆哮里了。
先前出场过的人物一一死去,似乎对不起《活着》这个书名,有种欺诈的意味。当然并不是没有人活着的,剩下的那个是主人公福贵。
福贵是谁?小说从头到尾失去至亲最多的是谁?是福贵。那个把祖上100亩田挥霍了个干净的是谁?是福贵。最后的最后,最惨的是谁?还是福贵。那么这样看来,小说中最没道理活到最后的,就是福贵。
但偏偏是这样一个败家子,成了故事的叙述者,大背景下唯一一个生存下来的人。福贵哪里不想战斗?他只是把所有气力都花在了承受痛苦上罢了。在命运的魔爪下他显得实在太过无力了。也许你再也找不到一个福贵那么悲惨的主人公了,可他一点也不觉得自己悲惨。一个人能够面不改色,将自己所经历过的所有大事小事娓娓道来,这是可敬的,也是绝对可怕的。他大可以去自杀,用死亡来逃避一切的苦难,但是他没有。一开始他有生养的父母,父母走了他还得育子孙;没了子孙还能陪着老婆数星星,最爱的老婆去了,健壮的女婿还在;女婿走了还有外甥这个责任的担子背在身上。最后只剩下自己孓然一身,只是一头老牛,我也能过过清淡日子。
这是他自己说的,只要人不想死,就能活着。他并不为了什么而活着,他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余华说这是一个男人与命运为友的故事,现在看来我想是的。福贵无数次伸出手想要在浓浓大雾里抓住什么,但往往只抓住一把空气。也许他是非常想抓住什么的,但抓不住也就罢了,这便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诚然,故事始终是写给人看的。合上书的一瞬间,福贵的故事便都过去了,多少苦难也不必我们来承受。《活着》讲的是福贵,实际上是说给这个世界的人们听的。我们的世界是由千千万万个福贵一样,蝼蚁一般的人构筑而成的。福贵身上如此之重的责任,我们又何尝没有。恰恰是这些平常无法感触的东西,在合上书的那一刹那才能真切地发觉。因此我们每一个人是值得自己尊重的,面对身后命运的审判,只是打个哆嗦,还是拖着身子一步一步朝自己憧憬的地方前进。
看完以上可能你我有些惭愧。因为自己前进的目标没有那么伟大,自己也不过只是一个普通城镇的普通市民罢了,没法在这一大片浓雾里抓住什么。既然抓不住那就不要抓住了,来到这个世上,为了活着而活着潇潇洒洒走一场,没有什么不好。这并不是阿q精神,是人们原本拥有的权利。
实际上最打动我的我的是作者的一句话,与故事无关,是余华写在自序里的。
他说:一位真正的作家永远只为内心写作,只有内心才会真实地告诉他,他的自私、他的高尚是多么突出。内心让他真实地了解自己,一旦了解了自己也就了解了世界。很多年前我就明白了这个道理,可是要捍卫这个原则必须付出艰辛的劳动和长时期的痛苦,因为内心并非时时刻刻都是敞开的,它更多的时候倒是封闭起来,于是只有写作,不停地写作才能使内心敞开,才能使自己置身于发现之中,就像日出的光芒照亮了黑暗,灵感这时候才会突然来到。
因为这段话,不仅仅是因为这本书,我崇敬余华。他写下的字远大于这些字本身的意义。以上如此之多的个人拙见,是余华先生不停地写作才催生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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