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的内心积攒了很多的收获和想法事,就可以写一篇心得体会,体会的写作需要结合我们自身的思绪才行,九九公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出行安全心得体会优秀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出行安全心得体会篇1
为深入推进全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实施,进一步增强交通参与者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根据公安部、中央网信办、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联合开展20xx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大队高度重视,提前部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一)12月2日,大队联合县道路运输管理站,县城市客运办、吴起采油厂车管中心、吴起驾校举行20xx年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启动仪式暨交通安全宣传直播活动。吴起驾校学员代表,吴起采油厂驾驶员代表,出租车驾驶员代表,交警大队民警代表共150余人参加启动仪式。
(二)各中队以交通安全“七进”宣传为载体,组织警力深入辖区社区、企业、车站、单位、学校及农村集市通过召开交通安全培训会、悬挂横幅标语、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展板、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主题宣传活动。
(三)在城区沿街有电子显示屏的单位、学校以及公交车、出租车车载显示屏上播放“122”主题宣传字幕;在户外led显示屏上播放文明交通宣传片;联系电视台在新闻时段播放宣传专题片,进一步扩大社会宣传面。
(四)组织民警深入县城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向师生发放宣传资料,介绍了斑马线、信号灯等交通常识,告知学生怎样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如何过马路、骑车,规范交通安全意识,提高遵纪守法的能力。并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日”主题宣传手抄报、漫画等有奖征集活动,将对其中的优秀作品进行表彰奖励。
(五)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宣传阵地,在客运场站、大队窗口单位摆放、悬挂交通安全展板、挂图、播放宣传片;通过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牌等媒介,传播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片、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通过手机短信、大队官方微博、微信等方式,密集宣传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的活动主题、内容和交通安全提示等,进一步提高了“全国交通安全日”的群众知晓率
出行安全心得体会篇2
在我们的生活中,交通一直是安全隐患之一。在去年交通事故一共发生了29750起,在这些案件中一共有186人丧失了宝贵的生命。一般交通事故一共发生了1813起,186人死亡,1867人受伤,直接损失259.2万。简易交通事故,发生了11370起,2475人受伤,直接损失704.8万。这些数字是很庞大的,现在看上去那些数字没啥理解,如果死的是亲人朋友,这些数字就会离我们很近。
交通事故中最主要的是酒驾。酒驾发生269起,29人死去,214人受伤,饮酒驾驶16起,128人受伤,醉酒事故203起,17人死亡。
这时候有的人就以为四个轮子不能喝酒,开车那两个轮子总可以了吧?但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所以摩托车也不能喝酒驾驶,摩托车酒驾144起,14人死亡,140人受伤。
当然有的时候不喝酒也会发生事故,开车玩手机发生事故的概率是平常的23倍,心得体会范文发信息比平常反应时间慢35%。别小瞧这些数字,有可能你刚发现那个人在你车旁边,但由于你发信息慢了一步,就已经毁坏了一个家庭。
无证驾驶也是比较多的,汽车无证驾驶有141起,24人死亡,171人受伤。摩托车无证驾驶15人死亡,125人受伤。
视野盲区也是很重要的,就比如大货车,货车不光有盲区,还有内轮差。站在路边的话,人会被撞倒在地,婴儿车被刮伤,自行车直接被货车开走。
这一例例的交通案子都在警告着我们,可我们何时听过?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出行安全心得体会篇3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道路交通参与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在单位的统一组织下,我们认真学习了全文,对照自己的工作,我认为学习本法对我们的安全执法很有必要。
一、新法对交通事故的责任作了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这些规定为我们从事执法工作驾驶员的安全警惕性敲响了警钟。此法的出台,不但让广大群众自觉提高交通规范意识,更让我们执法者提高安全意识,在保护他人的.同时更为保护自己。
二、新法发扬了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这些条款充分体现了人道主义精神。所以,我们在提高安全执法的同时,更应注意人文主义精神的培养,提高人文素质,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
三、新法制定了相应的约束性条款。机动车司机不会再交“冤枉罚款”,还规定了交警有违法行为,如私自收取罚款,违法扣留车辆,罚款不交国库等15种行为之一,就必受行政处分。并明确规定各地不得给交警下达罚款指标,依法收取的罚款全部上缴国库。彻底杜绝了乱收罚款的现象,维护了广大驾驶人的合法权益。
由此可见,《道路交通安全法》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它的贯彻执行必将对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都起到积极的作用。作为我们公路执法人员不仅学好《道路交通安全法》,而且要大力宣传此法,更要在平时的工作、生活中带头严格遵守它。只有认真遵守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才能彻底保护自己在交通中的安全,同时也使我们的交通建设安全规范、井井有条。让我们从自身做起,带动身边的人,以自觉遵守交通法为荣,以不良驾驶行为为耻,共同为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而努力。
出行安全心得体会篇4
随着科技的发展,交通运输日益发达,令人们的出行方便了许多。然而,现代交通的发达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却也带来了一个不容忽视的重大问题——交通安全问题。
车祸夺去了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使一个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车祸每天都在上演,那惨不忍睹的画面,触目惊心的数字,令人毛骨悚然。
“遵守交通规则,不乱闯红灯。”是个很严重的问题,我们不仅要把这句话挂在嘴边,还要把它深深地记在心上,把安全放在首位,让事故的发生可能性变得越来越少,让危险远离我们,让安全包围我们。
有一次,我赶去朋友家玩,走着走着,我就发现对面的红绿灯变成了红灯,我不得不停下了脚步,等着等着,我等不及了,这时,我看到马路上没有车,心想:“我闯一次红灯吧。”就这样,我飞快地冲了出去,过了这个红绿灯,我心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快活。我走啊走,又走到了另一个红绿灯前,我想:再闯一次红灯吧。当我想像上次一样飞快的跑过马路时,一个叔叔抢在了我的前面,一场惨剧就在我的眼前发生了,这位叔叔刚到马路中央时一台车飞快的冲了过去“碰”,只见叔叔躺在地上,露出惊愕的表情,地下流了很多血,我看到了这一幕,定定的在原地呆着,直到绿灯亮时,我才呆呆地往前走,脑海里一直回想着刚才发生的那一幕。
是啊,闯红灯就像一张死神通缉令,它让原本幸福的家庭支离破碎。如果你不去触碰它,它自然也不会来找你。最后,我向大家呼吁:不要闯红灯,遵守交通秩序,珍惜生命,安全出行!
出行安全心得体会篇5
生命安全犹如泰山,我们一定要珍爱生命,远离危险。每年的交通事故不断发生,因此有许多人在交通事故上丢了自己的生命,这是让人多么痛哀的事情。当然,人们最不愿看到的是自己的亲人因为不注意,在那一瞬间闭上了双眼,从此离开人世!那么,今天让我来讲一讲如何珍爱生命吧!
同学们,请你们想一想,当你在马路上嬉戏玩耍、追捉打闹时,你有没有想到过他的后果是什么?我们作为小学生,一定要学习交通规则,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上一定要看交通指示灯。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一定要熟记心头,照做执行。上学和下学之间是最重要的,不要在路上拥挤,这样最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不仅我们小学生要遵守交通规则,接送我们大人也要遵守。
那一件件骇人听闻的交通事故使多少人丧生?使多少人受伤?又给多少人带来痛苦?有的失去了亲爱的父母,有的失去了挚爱的儿女,有的失去了朝夕相处的亲人……这血的教训难道不值得深思、警觉吗?
前些日子,在我们村里,一位三岁半的小女孩横穿马路,被三轮车给撞了,父母知道后,急忙送往医院,不幸的是这个小女孩已经奄奄一息了,那幼小的生命之火也瞬间熄灭了。父母心如刀割,哭得死去活来,但一切都无法挽回了,留给人们的只有无尽的痛苦与愧恨。还有一件事,一位三四十岁的叔叔醉酒开车,与另一辆大车相撞,不幸死亡,车也撞坏了,真可谓是车毁人亡。这样的事情真是太多了,但仍有不少人我行我素,无视交通规则。
每个人的生命都是父母给予的,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人死不能复生。我们的生命不仅仅是自己的,它还属于父母,属于亲人,属于社会。生命对于我们太重要了,我们一定要珍爱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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