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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狗作文800字篇1
说起最喜欢的书,我还是觉得《虎王》更吸引我,书里头有“野水牛妈妈的梦”、“虎王”、“雪地上的决斗”、“鹰口夺食”......我都喜欢。
以上的故事,有的让我励志,有的让我伤感,有的很梦幻,有的却奇妙无比,其中我最喜欢“野水牛妈妈的梦”。由于野水牛的小黑仔贪玩,落到虎口遗憾地成为老虎的猎物,妈妈卡玛看到自己的小孩被活淋淋撕扯的惨烈过程,伤心过度,把自己的角撞断,却也无法挽回小黑仔的性命。卡玛觉得自己没有照顾好自己的孩子,自责不已。从那以后,卡玛一直活在幻想中。直到有一天,遇到一出生同样遭到狮群围攻的小公象,妈妈卡玛二话不说就勇敢地把小公象救下来,然后,像照顾自己的小黑仔一样照顾小公象。即使有小公象的陪伴,卡玛还是一直对小黑仔的死难以接受,觉得生无可恋,情绪低落,她离自己的群牛越来越远,后来,她遇到一头受伤的红森林小牛,她走近一看,发现红森林小牛的伤特别严重,被群族遗弃,她又想起自己的小黑仔,有了救红森林小牛的念想,然而救红森林小牛需要一种草药,需要去公牛群里寻找,那是母牛的禁地,她想办法伪装自己冲进公牛群,在公牛群还没有反应过来时,把草药吃到嘴里,在出来之时也经历重重困难,自己也受伤了,她不顾自己的伤情,赶紧把草药涂给受伤的红森林小牛。可是由于小牛没喝到奶,身体还是很虚弱,卡玛又想办法去找她的姐妹,让红森林小牛吃了几口奶,看着健康可爱的小牛,卡玛终于幸福地笑了......
卡玛实在太累了,伏在草地上睡着了,她又梦见自己的小黑仔依偎在自己的身边,小象用鼻尖揪着她美丽的尾巴,还在吃着奶,轻轻地摇着尾巴......。
合上书本,我早已被卡玛妈妈的所作所为感动得泪流满面。她因失去孩子的自责悲伤,让我感受到了妈妈的柔软,我多想抱抱她,给她安慰;她不顾自身安危,勇敢救下小象和小牛,让我感受到了妈妈的伟大,我想把她高高举起,让所有人都歌颂她。
同学们,为了妈妈,我们要时刻谨记老师和妈妈的叮嘱,我们不能因贪玩而不顾自身安危,如果我们遇到危险,会让妈妈一直活在自责当中,终生痛悔,我们不能做个不孝的孩子!
我喜欢的狗作文800字篇2
在我眼里,上赛季nba联盟的mvp科比,是一个永不褪色的经典人物,速度,弹跳,力量;精湛的技术,敏锐的意识,临危不乱的冷静,挑战困难的勇气,舍我其谁的非凡自信,震撼联盟的霸气……科比。布莱恩特不仅是个伟大的球员,而且是整个nba联盟的标志。
看科比的比赛,心中不免有些激动,我喜欢科比,喜欢科比华丽的球风,喜欢科比使用高效的投篮,更喜欢科比不怕困难挑战困难永远知道自己该干什么的气质;他是一个职业球员,爱岗敬业同样被球迷赞赏。
在少年时,科比就有一个梦,他想以后在nba打球,他的同学都说这不可能,但他就是在众人怀疑的目光下不断努力,1996年时,年仅18岁的他以高中生的身份被洛杉矶湖人选中,选秀当天,科比说:“球场是我梦开始的地方。”科比的篮球之旅就从这里——洛杉矶开始了。
96黄金一代是nba选秀质量最高的一年,在这个强手如林的联盟中,刚出道的科比并没有被飞人乔丹,滑翔机德雷。克斯勒的光芒所埋没。他把年轻当做资本,把所有燃烧成激情,后仰跳投,大力灌篮,出手绝杀,那个湖人24号新秀注定要与神相媲美。
他的mvp奖杯,他的得分王头衔他的连续五场50+,他的单场81分,他的奥布莱恩奖杯……他忘记了挫折的痛苦,伤病的失落,绯闻的忧郁。他用一次次高难度得分抚平伤口,用冠军回应质疑,“三连冠”的光环一直笼罩着他,他没有停止进步的理想,而是迎着困难,一次次挑战极限。那也变为历史,变为球迷的回忆渐渐淡去……科比完成了由心浮气躁的明星球员到超级巨星的完美蜕变,走过了一切质疑的目光,走过了所有失意的迷茫,向前的脚步迈得更加坚强。他不想以前那样独来独往上篮,跳投一条龙,而是将球无私的分给了队友,由独自一人变成了团队作战。他的目标只有一个:重现湖人王朝。
从2002年看nba,就喜欢上了科比,他使我在球场上更加英姿飒爽,他让我在学习中充满动力,他把我从一个无知的少年变成了坚强不屈的青年。从那里,我欣赏到了什么叫球场上的艺术,了解到了许多球场规则,也明白了篮球的真谛。这一切,正是从nba联盟得到的,更是从科比。布莱恩特身上得到的。
我喜欢的狗作文800字篇3
初一吃糕;初二吃粽子;初三吃螺;初四持艾草;初五吃一天。
唱着这首不很和谐的童谣,又迎来了端午节。
端午是传统节日,在莆田就有这么一首不和谐的童谣,五月初一便拉开了端午节的序幕。从初一开始,家家户户都开始忙碌起来,准备端午节的用品,虽然不是很多,其中最让人眼馋的自然要属端午中的美食了。
一提端午节,最先想到的应该就是粽子了。粽子长得玲珑可爱,有咸味的和甜味的。我对于肉粽子不感兴趣,却对糯米粽情有独钟,尤其是里面大大的枣子,家里自己做的总是包的大大的。糯米的浓香夹杂着缕缕蛋草叶子的清香沁人心脾,咬一口,含在嘴里,越嚼越有滋味。逢过端午,奶奶动要包上n个粽子让我这只馋猫大饱口服;街上也有到处吆喝的,不过卖的粽子比家里的要小很多,却很贵,糯米粽里的枣子也不大,貌似插俩花生大的就了事了。有时嘴馋了,就道街边买一个解馋,却再也没有那种余香了。
除了香喷喷的粽子外,穿新衣也是一大美景。用五味草煮上一大锅热水沐浴,然后再换上新衣,显得格外清爽。虽然我穿的依旧是穿过n次的衣服,不过香味仍然无法抵挡。
我们这儿瞧不见赛龙舟,是端午节的一大遗憾。不过我们很快又找到了新的乐子?举办砸蛋大赛。端午节的蛋不再是拿来吃的,而是拿来砸的,或两两相碰比谁的更硬,有或者拿来当子弹,瞄准射击。当砸蛋大赛落下帷幕时,只留下满地疮痍,一股腥臭,确实其乐无穷。
端午节那天,妈妈都会用根根细绳细致地编成筐,按以往的习俗,编8个层,奶奶煮好蛋后就拿出3个最光滑的。底层放一个,接着是桃子。每种都是3个,用了6层。第2层就是一个步老虎,是看护这些东西的;最后挂在门口,按照长辈说的,纪念屈原。取下来时,就把筐整理好,放在一个盒子里,与比她早出生的姐妹团聚。
而就在初五吃一天的享受中,端午节就顺利闭幕了。
我喜欢的狗作文800字篇4
我向大家介绍一本好书——《飘邈之旅》里面每一篇都常常让人激动不已。
这是一本玄幻修真小说,主要内容是:有一个饭店的老板李强遭受一个朋友和妻子的背叛。他正在回家的路上,遇见了他的老朋友——傅山,其实是傅山特意来找李强的,傅山是一个修真高手,他送给了李强一个储物手镯,可以储存大量的物品,傅山叫李强买多点东西就和傅山去另一个星球里修真,第二天,他俩来到了那个星球,星球里还分成很多个小星球。傅山他俩到一个叫天庭星的重玄派修真,傅山是那儿的老大,因为有傅山这种高手帮助他修真,李强的修真速度比别人快了几倍,所以很快李强就拥有了元婴和小宇宙(是修真者修到元婴期才有的)。
后来李强到了一个不知名的星球,被雷天笑〈一个坏蛋〉追到了星星官,无意中破了阵法,进去后,李强发现了一个元婴,叫莫怀远,他修炼了千年,只要得到冤魂海的海魂玛瑙就可以变成散仙了。李强历尽千辛万苦结识了很多修真者,收了5个徒弟,终于见到了冤魂海,而正好她刚结识的朋友——湫岚公主的朋友有一瓶最极品的玛瑙。
在途中,李强还认了一个师尊——七大高手之一“琦君煞”(也是散仙),得到玛瑙后莫怀远变成了散仙(是李强的大哥)比琦君煞还厉害,在星星官中他们还发现了逆天宝镜和修神天荐章两样宝,琦君煞和莫怀远用修神天荐章帮李强修神,(比散仙和仙人还厉害,神分为九级,开始的是一梵天,最后的是九重神天,每级都有三个境界)因李强没修散仙和仙人,所以目前不够仙人打,李强修到二欲天时,有两个仙人发现李强打大炎灵(天神之怒和战魂刀两样神器的护曾)时发出了神奕力,那俩仙人便逼李强交出修神天存章......
这是著名作家——萧潜写的,书中会让你感悟到学好本领是多么不容易。怎么样,心动了吧?赶快买吧。记住哦,共有七大本。
我喜欢的狗作文800字篇5
我喜欢春天,喜欢它的生机勃勃和春意盎然,它也是一个充满朝气的季节。
农村春天的早上能听见小鸟在树枝上欢快的唱歌,放假我和妈妈会去房后的山坡上,在大自然中,在树林里寻找春天的复苏。这时蝴蝶姐姐与蜜蜂姐姐苏醒了,挥动着翅膀飞向院外的鲜花丛中,蜜蜂姐姐在一旁辛勤的采蜜,这时小草弟弟和花儿姐姐陶醉在沉浸在喜悦中,它们都被蝴蝶姐姐和蜜蜂姐姐深深地吸引住了,我们一起陶醉了,静静的停留在此刻。
我喜欢小猫,喜欢它的贪睡,睡觉的样子很可爱,把身子缩起来,有点像蜗牛壳,我觉得好玩,就逗它,这时耳朵一竖,头马上抬起来,看到我才松口气,然后伸伸爪子打个哈欠,再一次进入梦乡。我家的猫贪睡,那一定是为了给晚上的捉鼠大战养足精神,我们称它战神,抓老鼠很机灵,有它在我家老鼠都不来串门了。这就是我喜欢它的原因吧!
我喜欢游乐园,那里有各种各样的好玩的游戏,比如:过山车、蹦蹦床、碰碰车、摩天轮等。妈妈会带我去体验那里的游戏项目,在那里玩很放松,有家里没有的笑声,可以开怀大笑,毫无拘束的笑,也很刺激,尤其是过山车那个转弯,妈呀!差点要掉下来,两圈呢!在别的地方都体会不到这种感受,棒极了!
我也喜欢看书,这时能让我静下来,能沉浸在浩瀚的书海里,我最喜欢的书是我正在看的《我要做个好孩子》里面的女主人,很有个性,也是个学生,她每天发生的事情和我们在学校里的很相似,贴近我们小学生的生活,很逼真,最主要的是我看书时,爸妈很开心,他们也给我挑不出任何毛病,家里的气氛很安静,很温馨。
我喜欢秋天的果园,在我们屋后的山坡上,远远就能看见灯笼似的柿子挂满枝头,山坡上的果园里有各种各样的果子,红彤彤的苹果,还有一串串圆溜溜的葡萄,像紫色珍珠,闪闪发光,还有我妈妈最爱吃的猕猴桃,美味挡都挡不住。
我爱秋天,不冷不热刚刚好,让人们心旷神怡。它没有夏天的燥热,没有冬天的寒冷,让我们觉得很温柔,收获的农民伯伯们很开心,也不会热到疲惫,他们收获了果实,我收获了知识!
我喜欢的狗作文800字篇6
我喜欢冬天的雪花,从空中慢慢飘落。我喜欢在雪地里与好朋友堆雪人、打雪仗,在这雪花飞舞的季节里,充满着我们的欢声笑语。
我喜欢在春风中与蝴蝶跳舞,鸟儿为我歌唱,风儿为我鼓掌,花儿、草儿为我引来更多的观众。我喜欢静静地等待着,看着,那一只只蝉破茧而出,化身为美丽的蝴蝶。
我喜欢夏天,因为在夏天我可以在游泳池里欢快地游泳,还可以吃可口的冰淇淋。我还喜欢夏天的暴风雨,那低沉的怒雷,那漫天雨网,那滴答滴答的水滴声,这一切就是一个惊心动魄的大舞台。
我喜欢在秋风里,走在金色的地毯上,走在金光大道上,伴随着一丝丝凉风,漫步在这金色的季节里。
我也喜欢翻旧相片,喜欢那个长头发大眼睛的小女孩。我特别喜欢坐在摇篮里的那一张,那么甜美无忧的时代!我常常想起妈妈对我说的话:“不管你将来遭遇什么,总是回忆起来,还是有一段快活的日子。”
我喜欢把旧作品一一检视,如果看出有什么缺点,我就高兴得不能自抑――我在进步!我不是在停顿!这是我最快乐的事,我喜欢进步!
我还喜欢美丽的小装饰品,像手链、项链和胸针。那样晶晶闪闪的、细细微微的、奇奇巧巧的。它们都躺在一个漂亮的小盒子里,炫耀着不同的美丽,我喜欢不时地看看它们,把它们戴在我身上。
我喜欢在黄昏时来到小溪旁。看四周没人时,我便悄悄把脚伸进水中――那被夕阳照得极其艳丽的溪水,那细沙从我趾间流过,某种白花的花瓣儿随波飘去,一会儿就幻灭了――这才发现那其实不是什么白花瓣,只是一些被石块激起来的浪花罢了。坐着,坐着,好象天地间流动着暖和的细流。低头沉吟,满溪红霞映得人眼花,简直觉得双足浸在一盆花汁里呢!
我极喜欢,而又带着几分崇敬去喜欢的,便是大海了。那辽阔、那淡远,都令我心折。而那雄壮的气象,那平静的风范,以及那不可猜测的深沉,一直向人类作着无言的挑战。
我也喜欢各种颜色。浪漫的紫色,可爱的粉红,纯结的蓝色,以及淡雅的黄色。我还喜欢简洁的白色,我认为它一样能够吸引人们的眼球。
……
我喜欢世间一切美好的事物,我更喜欢世间美好的事物是这样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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